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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选聘中介机构开标时间及业务流程公告
    作者:admin时间:2019-04-22 14:53:16

    根据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济国资[2019]14号)、《关于推进市管企业招标采购信息公开的通知》(济国资〔2018〕40号)和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的有关规定,就《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涉及的开标时间及业务流程现公告如下:

    一、开标时间

    根据评标委员会商议,确认本次选聘中介机构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开标时间点前中介机构报送的招投标材料一律有效。

    二、业务开展流程

    1.济宁国投财务资产部起草清产核资业务招标公告,拟定清产核资业务报价及评标标准。

    2.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按照审批流程上报研究决议。

    3.根据决议确定招投标流程、程序、评标标准和内容,并进行网站公示,在公示期,财务资产部负责接收竞标单位报送有关文件,截至开标时间点,不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递交的招标文件。

    4.评审委员会开会商议本次招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确认记录员,选出评审组长,确定开标时间。

    5.开标时间到,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招标。首先现场对各投标单位报送标书进行拆封,拆封后抽签确认评标顺序,按照评标顺序,参标单位签署近三年无违法行为承诺书,进行第一轮现场报价,报价经登记完毕后,送评审小组进行评标。

    6.一轮评分期间,投标单位进行5-10分钟讲标时间,并接受评委现场咨询答辩。讲标的内容主要围绕审计或评估方案、实施步骤及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讲标、答辩完成后,评委开始评标,并当场宣读评标分数。

    7.根据抽签顺序进行第二轮报价,根据报价结果进行分数修正,综合评议,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各评委在评审意见书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宣读最后评标分数及顺序。

    8.根据最后评标分数及顺序报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确认中标单位,并进行电话通知及网站公示,公示期3日。

    9.公示期间,对招投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请进行书面投诉或举报,详细说明投诉或举报的原因、理由,并发送至企管部邮箱:jngtqgb@126.com。

    联系人:杨奉磊      联系电话:0537-2370929     

    10.公示期满,确认中标结果,财务资产部通知中标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同时报市国资委备案。

    11.财务资产部通知中标单位参加市国资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等事宜。

     

    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9年422